焚书坑儒 目录 焚书 坑儒 评价 怀疑 另见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导航菜单秦始皇活埋的到底是些什么人(三)_网易新闻〈焚書坑儒,半桩偽造的歷史〉

焚书秦朝政治反智主义成语反儒家中国思想史


天命良知天理中庸三綱五常四端五倫四維八德仁政名教宗法井田格物致知内圣外王大同 (思想)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孔子孟子荀子顏回孟子曾参孔伋闵损冉雍端木赐仲由卜商有若董仲舒何休鄭玄王肅王通韓愈程颢程颐邵雍周敦頤張載朱熹陸九淵吳澄陳獻章王守仁薛瑄吕坤罗钦顺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颜元戴震藤原惺窩林羅山室鳩巢新井白石雨森芳洲薛聰權近吉再安珦李穡李滉王仁李齊賢鄭夢周鄭道傳崔致遠徐敬德趙光祖李彥迪李退溪李栗谷朱文安阮秉谦阮廌黎贵惇阮文超吳時任周易尚書詩經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左傳公羊傳穀梁傳孝經論語爾雅孟子大學中庸经学今文經學古文經學宋明理學程朱理学陆王心学陽明學朴学經世之學实学水戶學石門心學熊十力梁漱溟马一浮唐君毅牟宗三方东美徐复观张君劢蔣慶杜維明成中英刘述先五经博士书院孔庙秦始皇商鞅秦孝公秦始皇淳于越封建制李斯史书秦国史书詩經書經诸子百家博士官医药卜筮農業法律官吏牛弘五厄赤眉董卓遷都刘石乱华蕭繹项羽关中咸阳扶蘇蒙恬監軍孔安国鄭沖史记扶苏孔子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焚毁“诗、书、百家语和非秦國史書”、在公元前212年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二事的合称。




目录





  • 1 焚书


  • 2 坑儒


  • 3 评价

    • 3.1 漢代人評價


    • 3.2 宋人評價


    • 3.3 明人评价


    • 3.4 清人评价


    • 3.5 近现代评价


    • 3.6 当代评价



  • 4 怀疑


  • 5 另见


  • 6 参考文献


  • 7 外部連結




焚书


商鞅曾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1]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统一中国第八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沒有輔弼,發生變亂時誰來救朝廷呢?”秦丞相李斯反对,他認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李斯建议:「史书只保留秦国史书,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詩經》、《書經》及诸子百家之书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医药、卜筮、農業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法律的人以官吏为师。」秦始皇下旨同意。[2] 史称“焚书”。


隋代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赤眉入关、三是董卓遷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蕭繹焚書。一些研究者认为,焚书对于中国图书的破坏仅仅是第一步,当时只是限制民间藏书,官方书仍然保存完好,真正造成彻底破坏的是项羽入关中之后,火烧咸阳城,大火三月不止,秦朝国家图书馆原本仅存的孤本遂全毁。但是汉朝无人指责项羽“焚书”。



坑儒


在焚书开始之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兩名为始皇煉製长生不老之药的术士煉藥未果,據說後來更散佈許多對始皇不利、甚至毀謗的言論,始皇大怒、下令逮捕嚴辦。涉案者在審理時則向外指控毀謗始皇言論的來源,前后指控出四百餘人;始皇在盛怒中下令,將涉案者四百餘名在咸阳坑杀。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扶蘇向始皇進諫「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聞諫大怒,後將扶蘇貶至北方上郡(蒙恬駐軍所在)擔任監軍。[3]


“坑儒”一词出处是西汉孔安国(孔子十二世孙)《〈尚书〉序》(這篇序有人懷疑是魏晉時期儒生鄭沖伪造。):“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在此之前《史记·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有部分學者依《儒林列傳》記載「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认为遭坑杀者的確不是儒生、而是當時涉案的術士。有評論認為當時之術士與儒生相等,也有指當代儒生多兼任術士的說法。支持“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由《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始皇长子扶苏的话“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可知,秦始皇所坑掉的“诸生”中,固然有一部分术士,但大多数是“诵法孔子”的儒生。[4]而反对“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这是扶苏求情之话,无法用来证明秦始皇坑杀的是儒生,他们认为“焚书”并未废除儒学,儒家学说在焚书之后仍然存在。



评价



漢代人評價



  • 王充: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圣人之全经犹存。[5]


宋人評價



  • 郑樵:“秦时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也。”“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所坑之儒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萧何入咸阳,收秦律令图书,则秦亦未尝无书籍也。其所焚者,一时间事耳。”“秦人焚书而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自汉以来,书籍至于今日百不存一二,非秦人亡之也,学者自亡之耳。”[6]


  • 朱熹: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7]


明人评价



  • 朱彝尊:秦本坑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

  • 李贽《史纲评要》(有人疑为伪托):李斯关于焚书的上书“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当战国横议之后,势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埋怨不得李丞相、秦始皇也。”


清人评价



  • 刘大櫆:“六经之亡非秦亡之也,汉亡之也。”“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8]


近现代评价



  • 康有为:秦焚书,六经未因此而亡。秦坑儒,儒生未因此而绝。自两生外,鲁诸生随叔孙通议礼者三十余人,皆秦诸生,皆未尝被坑者。其人皆怀蕴六艺,学通《诗》《书》,逮汉犹存者也。然则以坑儒为绝儒术者,亦妄言也。 汉制「郡国计偕,诣太常受业如弟子」,犹因秦制也。夫博士既有守职之藏书,学者可诣吏而受业,《诗》《书》之事,尊而方长,然则谓「秦焚《诗》《书》,六艺遂缺」,非妄言而何?然而二千年之学者遂为所惑,虽魁儒辈出,无一人细心读书,祛其伪妄者,岂不异哉![9]


  • 章太炎:秦焚《诗》、《书》、百家语在人间者,独博士如故,将私其方术于已,以愚黔首。故叔孙通以文学征,待诏博士;而陈胜之起,诸生三十余人得引《公羊》“人臣无将”以对。(郑樵、马端临说,实本《论衡》。《论衡·正说篇》曰:“令史官尽烧‘五经’,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者刑,惟博士乃得有之。”近人多从其说。)或曰:秦火及“六籍”,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可观。(见《论衡·书解篇》)孟子徒党虽尽,其篇籍得不泯绝。(《孟子题辞》)余以为工程师地法令者,自《秦纪》、《史篇》(秦八体有大篆,不焚《史篇》)、医药、卜筮、种树而外,秘书私窃无所不烧,方策述作无所不禁。然而文学辩慧单于人心,上下所周好,虽著令,弗能夺也。后李斯者,汉初挟书之令未多,然娄敬以戍卒晚路,上谒高帝,亦引《大誓》为征。汉之法令弗能绝也。若其咸阳之坑死者四百六十人,是特以卢生故,恶其诽谤,令诸生传相告引。亦由汉世党锢之狱,兴于一时,非其法令必以文学为戮。数公者,诚不以抵禁幸脱云。[10]


  • 章太炎:诸巫食言,乃坑术士,以说百姓。[11]


  • 梁启超:二事同为虐政,而结果非可以一概论。坑儒之事,所坑者咸阳四百余人耳。且祸实肇自方士,则所坑者什九皆当如汉时文成、五利之徒,左道欺罔,邪谄以易富贵,在法宜诛也。即不然,袭当时纵横家余唾,揣摩倾侧,遇事风生;即不然,如叔孙通之徒,迎合意旨,苟以取荣。凡若此辈,皆何足惜!要之当时处士横议之风,实举世所厌弃。虽其志节卓荦,道术通洽之士,亦较他时代为特多,然率皆深遁岩穴,邈与世绝矣。其仆仆奔走秦廷者,不问而知其为华士也。始皇一坑正可以扫涤恶氛,惩创民蠹,功逾于罪也。[12]


  • 鲁迅: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专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13]


  • 呂思勉:在《管子·法禁》,《韩非子·问辨》两篇中,早有焚书的主张。秦始皇及李斯就把他实行了。把关涉到社会、政治问题的“诗、书、百家语”都烧掉,只留下关系技术作用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涉及社会、政治问题的,所许学的,只有当代的法令;有权教授的人,即是当时的官吏。若认为始皇、李斯此举,不合时代潮流,他们是百口无以自解的,若认为有背于古,则实在冤枉。他们所想回复的,正是古代“政教合一,官师不分”之旧。古代的情形是如此,清朝的章学诚是发挥得十分透彻的。坑儒一举,乃因有人诽谤始皇而起,意非欲尽灭儒生,并不能与焚书之事并论。[14]


  • 郭沫若:在严刑峻法的威胁高压之下,普天四海大烧其书……这无论怎么样说不能不视为中国文化史上的浩劫。书籍被烧残,其实还在其次,春秋末叶以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15]


当代评价



  • 侯外庐:我们以为,焚诗书是始皇绝古的历史手笔,然而“绝古”的手笔如此其残暴,百家思想也就在“一尊”道理之下,连类而被禁了。因此,秦代的焚诗、书,废古语,和汉代的注诗、书,尊经师,其形式虽相反,而其实质则相一致,都是把活的自由思想斩绝。[16]

  • 文化大革命期间,梁效、罗思鼎、卫今等认为秦始皇是地主阶级代表,为镇压奴隶主的复辟活动,采取焚书坑儒这一措施,打击奴隶主阶级的复辟势力,禁止他们利用反动孔学制造复辟舆论,对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17]毛澤東曾经作诗給郭沫若说“焚坑事件要商量。”[18] 洪世涤写道:“秦始皇的‘坑儒’,只是坑了咸阳四百六十个‘以古非令’的反动儒生,这样的镇压措施,对于‘厚今薄古’,巩固统一,是完全必要的。”[19]

  • 柏杨《中国人史纲》:赢政大帝虽然焚毁儒书,目的只在限制崇古思想的传播,对儒家学者,仍继续保留他们的职位,而且继续鼓励他们研究。


  • 白寿彝《中国通史》: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


  • 何兹全:秦始皇焚书,是当时进步思想和反动思想斗争的结果,它所体现的是在政治上代表进步的人对代表反动的人的打击。


怀疑


汉学家乌尔里希·内因格尔的文章《坑儒:论儒生殉难之说的起源》认为,焚书次年,秦始皇未曾集中杀害一批士人,所谓坑儒,纯系传说,并非史实。《剑桥中国秦汉史》采信了其观点。2010年李开元发表《焚书坑儒的真伪虚实——半桩伪造的历史》一文,提出坑儒的四个疑点,认为司马迁错误使用了史料。[20] 但是,中国学者的态度基本一致,都认为《史记》记载是可靠的。[21]



另见


  • 挟书律


参考文献




  1. ^ 《韩非子·和氏篇》:“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


  2. ^ 司馬遷. 秦始皇本紀. 史記. [-61].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等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3. ^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4. ^ 网易. 秦始皇活埋的到底是些什么人(三)_网易新闻. [2018-07-21]. 


  5. ^ 《论衡·书解》


  6. ^ 《秦不绝儒学论》


  7. ^ 《朱子语类》卷一三八


  8. ^ 刘大魁《焚书辨》


  9. ^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秦焚六经未尝亡缺考》


  10. ^ 《秦献记》


  11. ^ 《秦政记》


  12. ^ 梁启超,《战国载记·纪秦并六国章第六》,《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十六


  13. ^ 鲁迅,《华德焚书异同论》,《准风月谈》。


  14. ^ 呂思勉《中国通史》


  15. ^ 郭沫若《十批判书·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


  16. ^ 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著,《中国思想通史》第十六章第三节


  17. ^ 卫今. 从银雀山竹简看秦始皇焚书进步意义. 


  18. ^ 毛泽东《读〈封建论〉呈郭老》:“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19. ^ 洪世涤,《秦始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


  20. ^ 李开元. 焚书坑儒的真伪虚实——半桩伪造的历史. 史学集刊. 2010, (6): 36-47. 


  21. ^ 代国玺. 坑儒一事真伪辨——与李开元先生商榷. 史学集刊. 2012, (1): 105-112. 



外部連結


  • 李開元:〈焚書坑儒,半桩偽造的歷史〉(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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